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3 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浏览量: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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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

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晋企发【2019】71号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调动激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全省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实际,经研究,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鉴于我局印发《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晋企发[2018]27号)及《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18〕28号)较晚,导致部分企业虽符合往年申报资格与条件却不能申报“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的实际,现进行补充申报。

    1、对《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18〕28号)中“一、申报资格与条件:2.依法设立,存续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条件,在2018年申报工作中调整为:“依法设立,存续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其他申报资格与条件、要求仍按原通知执行。

3、补充通知只适用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4、各市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审核工作,要将审核意见正式行文上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二、对年初已申报的17户企业保留一年观察期。

1、待其提供合法的18年度、19年度审计报告后,再组织专家对其是否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审核,最终研究确定。   

2、各市负责18年度、19年度审计报告的报送。报送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底。

附:2018年申报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17户企业名单.docx

联系人:边疆

电  话:0351-5607179   5607688

邮  箱:bianj2007@163.com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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